news-details
(圖/Shutterstock)

千萬不要再把聖靈當作能力來使用,要把我們自己交給聖靈去使用,由聖靈的能力自由運行,這才是正途,求主憐憫我們...

在美國南北戰爭的時侯,林肯領導的北軍得勝了,有人恭賀他說:「這一仗證明上帝是站在你這一邊。」林肯說:「你的好意我非常感謝,但你的錯誤我必須糾正,並不是上帝站在我這一邊,乃是我林肯和北軍,站在上帝這一邊,所以我才得勝。」上帝既不幫南軍,也不幫北軍,誰作得符合上帝的真理,誰便得勝。

 

解救黑奴符合聖經的原則,所以林肯蒙上帝的祝福得勝了且上帝只祝福合乎有心意的人,而不能去遷就人,這也是一個旁證。

 

聖靈又有一重要的工作,是要人「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」。(約十六:8)「為罪,是因為不信我。」(約十六:9)人信了耶穌,一定會認罪,受聖靈浸的人,更是天天認罪,絕不敢說我被聖靈充滿了,可以自高自大。

 

聖靈是光,大光一照,大馬色路上的掃羅,變成保羅了。光中看自己,實在一無是處,到處是污穢。我們寫信時常說:「乏善足陳」,實在是我們的真實光景。

 

沒有善的生命,怎能活出善的生活呢?至於甚麼是人最大的罪呢?放火、殺人、犯姦淫、違反票據法之類,這些在上帝眼中還是輕的罪,最大的罪是不信主。

 

你可能甚麼法都不犯,但是你不信主,就足夠定你的罪了,比那些殺人放火的罪還大還重且為甚麼? 

 

因為神把摯愛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給你,叫你因禍得生命,而你居然拒絕了,不接受神的宏恩大愛,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

 

基督徒的罪,也是從不信而來,像謊言、貪婪、恨人等,都是由於不信,真的相信主,這些罪便不敢有了。

 

我們對主耶穌的認識,往往停留在「救主」的關係上,其實主耶穌不但是「救主」,而且是「主宰」。

 

我們只知求主拯救脫離罪,但卻拒絕神作生命的主宰。我們不但求主救我,而且應當讓主管我。人不信主,不讓主管束,就會放縱情慾,狂妄自大,甚麼惡事都作得出來。

 

不信,實在是一切罪的根源。托爾斯泰說:「人如果不信上帝,一切都可為所欲為,一旦信了主,便知為所當為了。」

 

「為義」,是因有耶穌基督作我們的義。

 

我們的義本來像破爛的衣服,污穢骯髒,見不得人,耶穌基督是神預備給人的義袍,完全潔淨,全然無罪的、無瑕疵、無玷污。也許你的道德水準比別人高,但卻高不到神的標準,主說:「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」 (太五:48)這標準,世人誰也作不到。

 

古今中外的聖賢豪傑,按人的標準看,都很不錯,但按神的標準看,都短了一大截,因為神要的是完全人。惟獨耶穌在世三十年,不但從來沒有行過惡事,說過不該說的話,連一個壞的思想都沒有,真是毫無瑕疵。我們把耶穌基督的義拿來對照,就看出我們的不義了。

 

祂溫柔,我們粗暴;祂謙卑,我們驕傲;祂隱藏,我們張狂;祂的好,正足以顯出我們的壞;祂的公義顯出我們的不義,祂的聖潔顯出我們的污穢;祂的慈愛顯出我們的仇恨。

 

拿耶穌來對比我們,一高舉主的義,我們便非認罪不可。

 

甚麼是「為審判」,「按謂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」(來九:27)人之所以敢犯罪,多半因為不知道死後還有審判。

 

老實說,世上的審判,難免有些是不義的,但將來在神審判之下,卻全然公義。面對這種審判,誰能站得住?誰能站在大公無私的神的寶座前,接受公義的審判呢?

 

感謝主,信耶穌的人,不怕這個審判,為甚麼?因為耶穌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,擔當了死亡的審判。

 

替我們流血,接受了罪惡的刑罰,今天信神的人,與祂聯合為一,祂的死就等於我的死。我憑著信心,支取了這個死的功用,與祂同死,又與祂同復活。

 

信耶穌的人,不怕將來的審判,可是,為了審判這件大事,我們又要責備自己!因為如果我們實在知道將來有這審判,請問在座的基督徒,誰還能無動於衷?對於我們不信主的親戚、朋友、同學、同事、左鄰右舍,任由他們去下地獄嗎?正是因為不信審判,不信永死的刑罰,才不急急勸他們相信主,如果真正相信有這審判,為甚麼還不趕快去勸他們悔改信主得永生呢!

 

所以,為審判,聖靈要責備我們。一個在談戀愛中的基督徒,如果不把對象帶到主裏,神怎麼祝福你的婚姻?你不把你的家人帶到主裏。神怎麼祝福你的全家?聖靈在我們裹面運行、感動、催逼,要我們趕快去傳福音,不傳就有禍了。

 

此外,聖靈還有一個重要的工作,「引導你們明白(原文作進入)一切的真理」。

 

我們不明白真理,可以求聖靈光照、引導,保惠師在我們裹面動工,開啟我們心中的眼睛,使我們能明白律法的奇妙。

 

有一年,我在香港的冬令培靈會中證道,講到婆媳之間的事。不信主的家庭,婆媳常常吵架,信了主之後,大家就能和睦同居了。婆媳爭吵,天下烏鴉一般黑,東西方都一樣。

 

那天,在座有一對西方牧師夫婦,聖靈突然感動我講到律法(公義)與恩典(愛),我在聖靈的引導下說:MOTHER-IN-LAW(律法下的母親),是西方人指的婆婆或岳母說的,而親生的母親卻是從愛中出來,可以稱為MOTHER IN LOVE(愛中的母親)。

 

媽媽打罵女兒,打罵過後沒事了,因為有同一生命,有愛;但婆婆罵媳婦,你只要罵她一句,她會恨你一輩于,為甚麼?因為不是同一生命。

 

「律法下的母親」和「愛中的母親」根本不一樣。

 

講完道,那對外國牧師夫婦對我說:我要向你作見證,過去我們家中也有過這樣的難題,現在經你一說,我們明白了,這就是律法和恩典的不同。

 

人往往不明白許多事情,真理的聖靈能引導明白進入一切真理。

 

我們要用諸般智慧闡揚真理,用各種方法傳揚福音,但有一個前提,必須在真理的聖靈引導之下,才有果效,否則都是徒然枉然。

 

今天是聖靈作工的時代,教會由聖靈坐寶座,掌王權,處處尊祂為大,必然興旺。

 

千萬不要再把聖靈當作能力來使用,要把我們自己交給聖靈去使用,由聖靈的能力自由運行,這才是正途,求主憐憫我們。

 

 

 

本文摘錄 天聲傳播協會【寇世遠研經集之一認識聖靈】

寇世遠監督-基督之家創辦人,四子寇紹恩現為主任牧師。

(文章授權/天聲傳播)

author

寇世遠

為「基督之家」教會創辦人,是台灣知名為主事奉的忠心僕人。其所主持的電視節目「天人之間」,廣受海內外歡迎。曾出版證道集和聖詩,暢銷世界各地。

分享
意見反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