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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shutterstock)

基督徒工作的動機是盡可能把工作做的盡善盡美,討主耶穌基督的喜悅,上司是否看見我們認真工作不是最重要的,重要的是那位眼目遍察全地,也不打盹也不睡覺的主是否滿意我們工作的態度…

員工的工作態度

接下來我們分別要從員工(屬下)及雇主(上司)兩個不同的角色來看我們工作應有的態度。

 

你們作僕人的,要懼怕戰兢,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,好像聽從基督一般。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像是討人喜歡的,要像基督的僕人,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。甘心事奉,好像服事主,不像服事人。

 

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,不論是為奴的,是自主的,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。你們作主人的,待僕人也是一理,不要威嚇他們。因為知道,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;他並不偏待人。(以弗所書6:5-9)

 

這段經文提到僕人與主人的關係,運用到我們今天的情境就是屬下與上司或員工與雇主的關係,怎樣才算是一個稱職的員工(屬下)呢?

 

從這段經文我們看見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有正確的工作心態。上帝鼓勵我們中間作屬下的,要有以下三種工作心態,第一要有順服上司的心態。

 

一、順服的心

弗六:5 「你們作僕人的,要懼怕戰兢,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,好像聽從主一般。」

 

保羅首先提出來的就是作屬下的要聽從上司,順服上司的權柄。

 

順服權柄,尊重權柄是以弗所書論到人際關係一貫的原則,妻子要順服丈夫,如同順服主;兒女要在主裏聽從父母;僕人要聽從主人,好像聽從基督一般。

 

為什麼呢?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,這些有權柄的人是上帝的用人,是與我們有益的(羅十三:1-5)。

 

上帝行事的法則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法則是:祂會透過我們在上的權柄來祝福我們,使我們得益處。

 

接下來我們很快會面對一個實際的問題,有時候我們會遇見一些不好的上司,例如:頭腦不清楚的上司,能力不足的上司,嚴苛挑剔的上司,人品很差的上司,會性騷擾的上司,貪贓枉法的上司。

 

這些不好的上司難道我們也要聽從、順服嗎?

當然我們對權柄的順服不是無條件的,如果上司要我們做違法的事,如做假帳、利益輸送,或違反信仰原則,如要求我們參與拜拜,我們自然不可以順服,在以上兩種情況下,我們就是會被開除也都不要做。

 

但除了以上兩類要求外,即使這個上司再怎麼令人討厭也要順服他,彼前二:18「你們作僕人的,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。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,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。」

 

順服的重點不是上司所說的話都要馬上一一照辦,其主要的精神是尊重的態度,我尊重上司的職份,因為他要對他的上司負責,他要承擔工作成敗最後的責任,包括將來面對最後的審判時,上帝對他的要求的標準是更高的。

 

所以即使我們認為自己的想法更好,我們也要用婉轉、恭敬的態度去表達,最後無論上司作了什麼決定,我們就放下自己的意見和喜好全力配合,因為是他要負責成敗的責任。

 

當我們對上司的態度保持恭敬、尊重,願意從他的立場去思考問題,努力去配合他的要求,多半他反過來會非常看重我們的想法,更多採納我們的意見。接下來我們要分享作一個屬下需要有的第二種工作心態,就是我們要有一個誠實的態度。

 

二、誠實的心

弗六:5-6「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,好像聽從基督一般。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像是討人喜歡的,要像基督的僕人,從心裏遵行上帝的旨意。」

 

此處保羅教導作僕人的要有一個誠實的心,具體地說就是不要表面聽從,心裏不聽從。不要上司在的時候一個樣子,上司不在時是另一個樣子。只作表面功夫是作屬下的很容易犯的一個通病。

 

誠實的心原文也可翻成「專一的心」, 專一的心是指集中焦點和注意力,努力做當做的事,絲毫不被外界分心。

 

基督徒工作的動機是盡可能把工作做的盡善盡美,好討主耶穌基督的喜悅,對基督徒的從業人員而言,上司是否看見我們認真工作不是最重要的,重要的是那位眼目遍察全地,也不打盹也不睡覺的主是否滿意我們工作的態度,所以我們在人前和人後應該都是一個樣子,因為我們最主要是做給主看的。

 

與這個有關的是當我們在上班時間,我們也當專一做雇主的事,因為這段時間是屬於雇主的,如果我們用上班時間做自己私人的事,就是不專一、不誠實,等於偷竊雇主的時間,這也包括不可以用上班的時間傳福音。

 

我們可以用中午休息的時間或下班之後向同事作見證,談論信仰帶給我們的幫助,但上班時間是屬於雇主的,用不合法的方法做動機善良的事也是上帝所不稱許的。接下來我們要分享作一個屬下需要有的第三種工作心態,就是我們要有一個甘心樂意的工作態度。

 

三、甘願的心

弗六:7 「甘心事奉,好像服事主,不像服事人。」這是一個最高的層次,就是對於上司的吩咐,我們要甘心樂意去做,而不是勉為其難的遵行,我們以順服上司,幫助他成功為我們的快樂。

 

我們順服不是只出於責任感,領人家薪水就幫人家辦事。出於責任感,忠心地完成所交代的工作是做正確的事,但用一個主動歡喜快樂的心來完成上司的託付原則是件美事。

 

如果你是一個主管,你看到有一個屬下每次你交給他一些工作去完成時,他總時很高興地接受,而且他是很認真努力照著你的期待去做,你會有什麼感受?你喜歡這樣的屬下嗎?甘願的心是我們需要去培養的第三方面的工作態度。

 

聖經的教導是很平衡的,有對屬下的教導,同時也有對上司的教導。


 

(文字摘要於GOOD TV-空中主日學-「理財有道」系列)

(文章授權/陳志宏牧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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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志宏

中華福音神學院副院長,台灣信義會神學教育中心主任,新加坡三一神學院(Th.M.)、中華福音神學院(D. Min.)主授/教會領導與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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