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界流傳「神會為我們預備我們一生的伴侶、我們應當等候並且找到神為我們預備的那一位」,坦白說,這樣的說法有一些先決條件,如果不小心弄錯了,只會造成我們將來婚姻中許多的問題,甚至於影響我們在尋找人生伴侶的時候裹足不前...
算算自己投身婚前輔導、婚姻經營等課題已經將近20年,期間碰到過好多有趣的困難或是問題,但是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問題是...「牧師,請問我該如何找到或是發現神為我預備的另一半?」
之所以會問這樣的問題,原因在於教會界一向流傳「神會為我們預備我們一生的伴侶、我們應當等候並且找到神為我們預備的那一位」,坦白說,這樣的說法有一些先決條件,如果不小心弄錯了只會造成我們將來婚姻中許多的問題,甚至於影響我們在尋找人生伴侶的時候裹足不前。
事實上,神確實會為我們預備人生的伴侶,特別是神在我們身上有特別帶領的時候,舉例來說,神呼召你成為異文化的宣教士,神絕對不會幫你預備一位對異文化宣教完全沒有負擔的婚姻伴侶;
換句話說,當你意識到自己從神領受到不同於一般的託付和使命、並且願意投身其中完成神的託付,相對的,對自己人生中的許多選擇和自由,例如婚姻對象的選擇上,優先次序就會和一般人不一樣。
順著上面的思路,是否「神會為我們預備人生伴侶」的條件、是針對那些有獨特從神領受使命和託付的人,對一般人而言,神就不會為我們預備人生伴侶嗎?
關於這點,可能需要先澄清另一件重要的觀念,雖然神會為我們預備婚姻伴侶,但是經營婚姻、讓彼此雙方在婚姻中享受幸福和婚姻之樂、是夫妻彼此雙方共同的責。
換句話說,如果婚姻中間夫妻相處出現困難,不管是溝通上、個性上、習慣上、脾氣上…都不是因為婚姻伴侶的對象神配錯了,而是因為我們沒有找到對的方式相處,沒有將聖經上「捨己、犧牲、順服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、兩人成為一體」…等婚姻經營的重要觀念和原則運用在婚姻中。
也就是說,「神配合、我選擇,我願意謙卑地按照上帝創造婚姻的原則經營婚姻」,在「神配合、我選擇」當中我們都同意--「我運用自己的選擇權選擇了神所配合的,我需要為自己的選擇付上我的責任」,因此「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」,這不是神不合理的強制,而是我樂意花代價經營我所選擇的、絕不輕言放棄。
換句話說,就算婚姻中有許多辛苦和不容易的地方,我們就不會主張做了錯誤的選擇而放棄,因為所有的選擇都是神預備的一部分、我都需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,我需要努力經營、學習改變,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。
最後,找到神為我預備的婚姻伴侶,彼此就會「天生彼此合適」?
倒不如說,一位生命成熟的人比較好相處,若神的創造每一位都是獨特的、彼此相處都需要很多的學習,幸福是雙方努力的結果絕非天生自然、更不會是神搭配的好,關鍵就在「我是否懂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、自己的生命是否成熟」。
等候神所配合的最佳婚姻伴侶,倒不如找一位自己喜歡、生命成熟、生命異象契合、願意彼此扶持同奔天路、甘心為愛捨己的夥伴,求神給我們智慧的眼光、婚前都找到「命中注定的那一位」、婚後都澆灌經營自己的園子,使神的心意得滿足、使自己的一生蒙福。
(文章授權/泉源之聲-台南聖教會尤昭然牧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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