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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週日(12日)適逢母親節,你打算如何為媽媽慶祝呢?隨著商業發展,現代人習慣以買蛋糕、吃大餐、送禮物來慶祝節日,然而,這樣舉動真的能讓媽媽感受到孝意嗎?什麼才是媽媽真正想要的呢?若平時缺乏陪伴、過節才相聚,是否就無法讓父母感受到孝敬?你我該如何按聖經教導來過節?本報邀請「員林神召會」管緯淇傳道,以及
約瑟照著孩子的數目,用糧食供養他的父親、兄弟們,以及父親的家人。(創世記47:12)
與父母相處是每個子女一生的功課,因此我們需要明白真理的原則,以分辨謊言,並真誠地在日常中孝敬、尊榮父母...
一般來說,當子女成年、進入職場工作後按時將薪水的一部分給予父母使用,這樣的行為與心意,多半會用「孝親費」的名義稱之。然而,在約定俗成中,有沒有其他的作法與可能性?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研究所博士、曾投入海內外大學博雅教育的許恆嘉分享家庭經驗,表示:「只用『孝親』來定義有點窄化了這份心意,我們家將其定
近日有Youtuber分享經驗,表示「收入變高,卻反其道而行,不再給父母孝親費」的作法,引起熱議。該Youtuber提到與父母對話的內容,父親表示:「不給孝親費不一定是錯的,需要考量孩子們的經濟狀況來判斷。」這位Youtuber說明,目前不再給孝親費的原因,是基於每個人都有照顧自己的義務、不應依賴他
從小看著自己家族紛爭不斷的珍珍(化名),曾暗自立誓「以後一定不要跟公婆住,要和公婆保持距離。」婚後,因內心不安全感,掌控家中大小事,即使先生百依百順,她仍毫無喜樂,追逐稍縱即逝的購物,來滿足己心。之後,因帶女兒參加夏令營而信主,並接受學園傳道會的教導,開始認罪悔改,學習尊榮丈夫,孝敬公婆,夫妻和婆媳
從古至今,「婆媳關係」始終是「家庭難題」。台灣真愛家庭協會執行長、也是「新手婆婆」的延玲珍,就其心路歷程和婚姻家庭輔導專業,分享「婆媳關係」的議題,分別給夫妻、婆婆們建議,幫助婆媳不過招,帶來家庭的祝福!
人稱「保力達爺爺」的保力達創辦人陳傳黃長老,於2021年9月25日上午,在百歲前安息主懷,其追思禮拜已於10月8日,在台北市立第一殯儀館舉行完畢。除傳奇般的創業事蹟,陳傳黃畢生更是竭力事奉神,為神國福音努力不懈,不斷提供資源,與捐助各教會、機構,全台幾乎現在所看見的福音車,皆由他所捐贈;「台北真道教
俗話說:「家有一老如有一寶」,也有人說:「老人小孩一個樣」,台南市美好基督教會周玉玲牧師進一步分享:「老人家是神的心肝寶貝,而我們把老人家當小孩子照顧,會自然地更去體貼對方的軟弱,再加上『尊敬』的態度,尊榮長輩,使我們的生命蒙福!」
近日台灣因著防疫,許多人明顯感受到生活「慢了下來」,與家人相處的時間隨之加增,需要大幅調整和適應。既然此時不得不面對,就讓我們一起學習─特別與「父母」之間的關係,因為這會密切反應到「我們與天父」的關係!
出埃及記20章12節說,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不論你滿不滿意自己的父母親,他們都是上帝賜給我們的禮物,也給我們孝敬父母的命令。如果你覺得與父母的相處很困難,別擔心,藉著主的恩典,永遠來得及修復親子關係。
從小剛毅獨立的莊允辰,20來歲就成了所謂「人生勝利組」。為給兒子面子應邀參加教會的幸福小組,卻在心中向神嗆聲:「要我信祢,顯出神蹟!」當下,被上帝用5下電擊回應。信主後,他與妻子不斷地在恩膏中經歷神奇妙的作為,甚至在跨出和好的路上,看見聖靈親自為多年拜偶像的父母施洗…
今年95歲的王清甫老爺爺,曾參與二次大戰,歷經風霜的他隻身來台,又獨自扶養三位兒子長大;當老朋友一位接著一位離世,他對人生的盼望也逐漸消逝。直到93歲認識耶穌,讓王伯伯重新接上了喜樂的源頭,日日更新的生命也越活越年輕!
十誡中的第五誡提到「當孝敬父母」,其對象針對成年子女,他們不受父母管轄,在各方面都超越父母;所以不包括仍在父母權柄及管轄之下的幼童。 神不喜悅成年子女輕視年邁的父母,或者嫌父母是重擔,所以吩咐我們要遵守這條誡命。父母衰老以後,比成年子女更貧窮、更軟弱,再也無法管教子女。 年邁的父母淪為社
十誡中的第五誡提到「當孝敬父母」,其對象針對成年子女,他們不受父母管轄,在各方面都超越父母;所以不包括仍在父母權柄及管轄之下的幼童。 神不喜悅成年子女輕視年邁的父母,或者嫌父母是重擔,所以吩咐我們要遵守這條誡命。父母衰老以後,比成年子女更貧窮、更軟弱,再也無法管教子女。 年邁的父母淪為社會弱勢,一旦離開家庭,生存就會受到威脅。古代以色列社會除了家庭,沒有其他老年福利政策。 父母成為弱勢,性命都操之在成年子女的手裡。兒女若忽略或不肯向父母盡孝,等於把父母推向死亡。所以,舊約把惡待父母的行徑定為死罪。 「打( nakah)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」(出埃及記二十一章15節)「打」(nakah)是毆打父母,但沒有致死;拿來對照出埃及記二十一章12節「打(nakah)人以致打死(mut)的,必要把他治死」 ,結果很有趣。 兩段經文都使用同一個動詞。 12節提到有人「打(nakah)」某人,「致對方於死(mut)」,才要判死。反之, 15節提到有人只要一打(nakah)父母,就要判死。 舊約聖經提及,藐視年邁雙親就判死刑。罪行雖然很輕,倘若得罪父母,就會加重刑罰。 從聖潔法典(參考利未記十七章∼二十六章)第1節經文得知,聖經對藐視、咒罵父母的人發出嚴重警告。 「凡咒罵父母的,總要治死他;他咒罵了父母,他的罪(原文是血;本章同)要歸到他身上。」 (利未記二十章9節) 上述經文告訴我們,孝敬父母、順從父母在古代以色列社會是關乎個人生死的議題。子女如果破壞跟父母之間的關係,等於是斷開連結於父母的「生命線」。死刑固然殘酷,但我們要明白,不孝敬父母會破壞賜生命者與受生命者的關係,罪加一等。 值得留意的是,從十誡當中的倫理誡命來看,也只有第五誡(當孝敬父母)帶有具體的應許(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) 對此,使徒保羅指出:「『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』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 (以弗所書六章2∼3節) 「使你在世長壽」的應許,不但保障「活得長久」,也包含「過幸福生活」。可見,第五誡應許「凡孝敬父母的,神必負責到底」。 文章摘錄整理自《十誡-愛神愛人的屬天導航》 / 車俊熙 https://www.pcstore.com.tw/ezra/M49767202.htm (文章授權/以斯拉出版有限公司)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,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,能多行各樣善事(哥林多後書9:8)。請支持今日報媒體事工,謝謝您~(點此奉獻)
我們的心等候耶和華,他是我們的幫助、我們的盾牌。我們的心因他歡樂,因為我們倚靠他的聖名。耶和華啊!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,向我們施慈愛。 -詩篇33:20-22
我們的心等候耶和華,他是我們的幫助、我們的盾牌。我們的心因他歡樂,因為我們倚靠他的聖名。耶和華啊!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,向我們施慈愛。
-詩篇33:20-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