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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老教會的核心價值,是透過「議事」來表達「上帝旨意」,其表達方式是透過「議事學」。此「票決」與現時下的民主政治意義不大一樣,並非是順服「多數」,而是透過這樣的「信仰模式」,去了解「上帝旨意」。當每個人願意臣服在上帝面前,大家順服「票決結果」就是「上帝旨意」,核心價值是順服「神」,不是順服人。
下一代幸福聯盟發言人曾獻瑩(中)、下一代幸福聯盟社青代表陳守愚(左),及後同志代表郭大衛
共和黨參議員傑森‧羅拜特。 (照片來源/Sen. Jason Rapert)
2月17日,芬蘭有5萬人聯署,希望推翻2014年的同性婚姻法案。 (照片來源/yle)
敬愛的蔡總統:歡迎您訪問中美洲友邦返國,在您出國前夕,我曾寫第一封公開信給您(「強修民法,必遭民怨」)。在信中我曾建議您責成法務部速立專法,並委託公視來辦多場的説明會及公聼會,廣徵社會各界的意見,然後交付公投。千萬別強修民法,造成世代對立。在您出國期間才知道法務部早已有一部很完整的專法,其實它的規定
高俊明牧師表示,據他了解,德國的同性婚姻只給予他們「祝福」,並非「婚姻關係」。 (圖片來
公投才是真正的民意!立法院可以讓社會將「同婚議題」轉化為「申論題」、或「選擇題」,但不要把它變成「是非題」;該議題只給「是非題」選項,太過簡化,應讓大眾有可討論的「時間」與「空間」;而若立院堅持「強行闖關、黑箱作業」,會令人懷疑是「盲目修法」,反致「挺同婚」與「反同婚」的對立衝突更大,造成整個台灣的
現任中原大學宗研所所長歐力仁接受本報專訪。 (照片提供/中原大學宗研所)
無論過去在電視上曾看到哪些長老教會牧者或會友,公開以「個人立場」贊成同婚立場,或代表長老教會公開對同性戀者道歉,這些都不能代表長老教會的「正式立場」。《牧函》肯定「一夫一妻」、「一男一女」的婚姻價值,此「正式」立場自2014年到至今,沒有改變過。
台灣其實是個對同性戀非常友善的國家,不但不歧視,也相當愛護他們;但值得國人思考的是對同性傾向朋友的「疼愛」,是無法與「自由」混為一談的,畢竟「自由」是不允許被無限制的延伸。
(編輯中心製圖) 1. 公共
如果「同婚議題」,真是一場屬靈的爭戰?基督徒的敵人不是同性戀的這些朋友們;背後看不見的「撒旦魔鬼」,才是我們真正的敵人。
(圖片來源/召會生活) 本會
什麼才是真正「愛」同性戀?國家應該要先給「學術」上的真相,而不是媒體或同運的「意識形態」來說了算!
同運團體強勢的要推翻民法,要台灣其他94%的人跟他們一起改變,卻無視於其行為,已造成每年百億元的社會負擔。希望這4.4%的人不要為了自己的權益,來侵犯改變94%的人的權益。至於「有沒有受到侵犯?」,是被侵犯的我們說了算。
我們的心等候耶和華,他是我們的幫助、我們的盾牌。我們的心因他歡樂,因為我們倚靠他的聖名。耶和華啊!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,向我們施慈愛。 -詩篇33:20-22
我們的心等候耶和華,他是我們的幫助、我們的盾牌。我們的心因他歡樂,因為我們倚靠他的聖名。耶和華啊!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,向我們施慈愛。
-詩篇33:20-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