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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獻瑩曾經是「不婚主義者」,但認識神後,不僅成為一個「好爸爸」,還致力推動家庭事工。他舉出實例分享,如何在繁忙的生活中,兼顧家庭;以及當孩子在學校接受到與教會「完全不同」的教導時,該如何應對?
立法院會今(17)日三讀通過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〉,幸福盟表示,立法院通過的法案不是民意的呈現,不排除未來發動「複決」公投。
立法院全院院會在午間以贊成66人,反對27人,通過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》中極具爭議的第四條法條-「成立第2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,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並應由雙方當事人,依照法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,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。」
立法院明(9)日將進行第二次同性專法草案黨團協商,在協商前夕,數個民間團體聯合發起愛家公民活動,號召愛家民眾於今(8)日前往立法院群賢樓前集結靜坐表達訴求,抗議政府漠視公投第十案「婚姻限定一男一女」,近萬民愛家民眾不畏風雨、身穿白衣,從台灣各角落現身響應、呼口號,群眾塞滿群賢樓前的濟南路。
今(3)日,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所提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》草案(簡稱「同性結合」專法草案,由信望愛基金會發起)在立院通過逕付二讀。下一代幸福聯盟預估,最快下週五(五月10日),立法院就會針對行政院版、幸福盟版、信望愛版等三案進行協商討論,因此他們將於下週三號召愛家民眾上街頭,讓坐在立院裡的委員們聽到人民的聲音。
台北市民政局宣布,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,即日起(23)開始受理電話及現場預約524同婚登記,目前各戶所皆已準備就緒,對此,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呼籲:「各地縣市地方政府要尊重公投結果。」中央沒有落實愛家公投,地方政府不應搶著表態。
民間團體「下一代幸福聯盟」依照公投結果所提《公投第12案施行法》草案,今(15)日經立法院院會議決不經審查逕付二讀,未來將與政院版本併案協商;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於記者會上再次呼籲政府落實公投結果。
下一代幸福聯盟與家長和兒少關心團體(簡稱:聯盟團體)於今天下午一點30分,在教育部前舉辦「下一代幸福聯盟暨家長與關心兒少團體聯合記者會」,聲明「公投十一案就是全民共識!教育部應依法執行公投結果!」
台灣社會面臨許多挑戰之際,靈糧全球使徒性網絡主席周神助牧師強調,今(2019)年是更重要的一年,國家面臨的挑戰更嚴峻,其中包括同性伴侶專法立法一事,需要全體弟兄姐妹同心禱告。因此今(28)日在台北靈糧山莊,再次舉辦為國禱告大會,盼望神再次將禱告的火澆灌下來,啟動為國40天禁食禱告(3/1-4/9)。
「如果今天中選會發出的公投公報內文足以影響選民的判斷,那麼這次公投結果很可能無法符合此次第12案公投主文的民意,將會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,這是對台灣民主最大的傷害!」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如此強調。
11(日)「新北總動員 愛家齊步走」主辦單位台灣基督教聯盟協會及協辦單位下一代幸福聯盟,共同於新北區板橋舉辦「新北總動員 愛家齊步走」活動。
「這是一場全民攜手的行動,跨越政黨、性別、族群、世代、跨領域的聯手行動。」這是台灣基督教聯盟對〈兒少愛家園、大手牽小手、齊心守公投〉大安森林1103聚集的感恩。
「你已經有一個編號第10號的公投,為什麼還要做一個第12號的公投?」
還搞不清楚今年公投案有哪些嗎?最能一目了然的公投懶人包就在這裡!
還不知道愛家公投到底要怎麼宣傳嗎?有一個Slogan你可以記得住!
「沒有抄寫病例這件事,只有幫忙謄寫這件事!」
今日我還是強壯,像摩西派我去的那天一樣;無論是作戰,或是出入,那時我的力量怎樣,現在我的力量還是怎樣。 -約書亞記14:11
今日我還是強壯,像摩西派我去的那天一樣;無論是作戰,或是出入,那時我的力量怎樣,現在我的力量還是怎樣。
-約書亞記14:11